关于融资融券卖券还款规则调整的公告
2026-04-23

尊敬的投资者:

为进一步加强融资融券业务风险管理,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我公司自2026年5月6日起对信用账户“卖券还款”的规则进行调整,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调整前的“卖券还款”规则

1.负债顺序还款的还款顺序

(1)投资者卖出持仓证券按合约到期日由近到远依次还款;

(2)偿还完所有合约负债后,若还有剩余卖券所得资金将计入投资者信用账户的可用资金。

2.指定合约还款的还款顺序

(1)投资者卖出持仓证券指定偿还合约负债;

(2)偿还完指定合约负债后,若还有剩余卖券所得资金,将按照合约到期日由近到远依次还款;

(3)偿还完所有合约负债后,若还有剩余卖券所得资金将计入投资者信用账户的可用资金。

二、调整后的“卖券还款”规则

1.负债顺序还款的还款顺序

(1)投资者卖出持仓证券将优先偿还30天内即将到期的合约负债,具体按到期日由近到远依次还款;

(2)偿还完上述合约负债后,若还有剩余卖券所得资金,还款顺序依次为:本证券合约负债--剩余非本证券合约负债,按到期日由近到远依次还款;

(3)偿还完上述所有合约负债后,若还有剩余卖券所得资金将计入投资者信用账户的可用资金。

2.指定合约还款的还款顺序

(1)投资者卖出持仓证券偿还指定的30天内即将到期的合约负债;

(2)偿还完上述指定合约负债后,若还有剩余卖券所得资金,还款顺序依次为:本证券合约负债--剩余非本证券合约负债,按到期日由近到远依次还款;

(3)偿还完上述所有合约负债后,若还有剩余卖券所得资金将计入投资者信用账户的可用资金。

敬请广大投资者及时关注负债偿还规则变化,做好投资安排。

若投资者对本公告内容存在异议,请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五个交易日内临柜向所属分支机构提出书面异议,并在异议期内了结所有负债后解除《融资融券合同》。如您未在异议期内了结全部负债或未按本公告要求提出异议的,则表示同意本次调整后的融资融券业务“卖券还款”规则。

特此公告。

 

 

华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4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