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港股通交易风险揭示书》和《深圳证券交易所港股通交易风险揭示书》的通知
2024-09-10

根据沪深交易所《沪港通业务实施办法》和登记结算公司《内地与香港股票市场交易互联互通机制登记、存管、结算业务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沪深交易所修订了《港股通交易风险揭示书必备条款》,新增关于部分香港特专科技公司的风险提示内容。我司根据沪深交易所港股通最新业务要求,修订了《上海证券交易所港股通交易风险揭示书》和《深圳证券交易所港股通交易风险揭示书》,现予以发布,并自2024年9月10日起施行。

上海证券交易所港股通交易风险揭示书.pdf

深圳证券交易所港股通交易风险揭示书.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