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沪深交易所陆续发布存量分级基金分级份额终止运作并将终止上市等公告,公告显示分级份额最后交易日为2020年12月31日,并于2021年1月起终止上市。基金份额折算基准日日终,存量的分级份额将按照各自的基金份额参考净值折算成基础份额。
一、针对分级份额终止运作的相关安排,特别提示如下风险事项,敬请投资者关注:
1、折算基准日前(含折算基准日),分级份额仍可正常交易,期间敬请投资者高度关注以下风险:
(1)由于分级份额可能存在折溢价交易情形,其折溢价率可能发生较大变化,如果投资者以溢价买入,折算后可能遭受较大损失,特提请参与二级市场交易的投资者注意折溢价所带来的风险。投资者应密切关注分级份额的基金份额参考净值变化情况。
(2)A 份额具有低预期风险、预期收益相对稳定的特征,但在份额折算后,A 份额的持有人将持有具有较高预期风险、较高预期收益特征的基础份额,份额持有人将承担因市场下跌而遭受损失的风险。
B份额具有一定的杠杆属性,具有高预期风险、预期收益相对较高的特征,但在份额折算后,B 份额的持有人将持有具有较高预期风险、较高预期收益特征的基础份额,没有杠杆特征,其基金份额净值将随标的指数的涨跌而变化,不会形成杠杆性收益或损失,份额持有人仍需承担因市场下跌而遭受损失的风险。
2、分级份额折算为基础份额前,分级份额的持有人有两种方式退出:
(1)在场内按市价卖出基金份额;
(2)在场内买入等量的对应份额(即A 份额持有人买入等量的B 份额,或者B 份额持有人买入等量的A 份额),合并为基础份额,按照基础份额的基金份额净值申请场内赎回或转托管至场外后申请赎回或转换转出。
3、由于分级份额的持有人可能选择场内卖出或合并赎回,场内份额数量可能发生较大下降,可能出现场内流动性不足的情况,特提请投资者注意流动性风险。
4、在折算基准日日终,以基础份额的基金份额净值为基准,分级份额按照各自的基金份额参考净值(而不是二级市场价格)折算成场内的基础份额。折算前存在溢价交易的基金份额的持有人将会因为溢价的消失而造成损失。
5、分级份额折算为基础份额后,投资者可以申请场内赎回基金份额或者转托管至场外后申请赎回基金份额。部分投资者可能由于所在证券公司不具备基金销售资格或其他原因无法直接办理场内赎回,需先转托管至场外后再申请赎回或者先转托管到具有基金销售资格的证券公司后再申请赎回。
6、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的有关业务规则,分级份额合并或折算为基础份额后,基金份额持有期自基础份额确认之日起计算,如果赎回份额时持有期较短,基金份额持有人将承担较高的赎回费。
二、投资者欲了解详情,可登录各基金管理人或沪深交易所网站了解详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