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证券交易所向不特定对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投资风险揭示书
2020-12-08

    为使投资者充分了解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上交所)上市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以下简称可转债)的相关风险,开展可转债申购、交易、转股、回售等业务的证券公司应当制定《向不特定对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投资风险揭示书》(以下简称《风险揭示书》),向可转债投资者充分揭示风险,并要求投资者参与可转债业务之前仔细阅读,充分知悉可转债的各项风险后予以签署。

上海可转债风险揭示书.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