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创业板权限申请开通规则变更的公告
2020-04-30
尊敬的客户:
4月27日深交所发布了《<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实施办法(2020年修订)>的通知》(以下简称“办法”),并于4月28日起正式实施。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1、办法实施前已开通创业板交易权限的投资者不受影响,可以继续参与创业板股票交易。但参与注册制下创业板股票发行申购、交易前,存量普通投资者(含两融客户)应至我司营业网点临柜或通过线上方式(开发中)重新签署新版《创业板投资风险揭示书》。
2、对新申请开通创业板交易权限的投资者,增设申请创业板交易权限开通前20个交易日证券账户及资金账户内的资产日均不低于人民币10万元及24个月以上证券交易经验的准入门槛。
3、我司已第一时间完成了风险揭示书的更新及业务办理流程设计,如需开通创业板交易权限的客户,请至我司营业网点临柜办理,线上业务办理将于近期推出,敬请关注。
特此通知,如有疑问,请您致电开户营业部或我司客服中心956011进行咨询。
华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4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