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信用账户单一证券持仓集中度相关事项的通知
尊敬的投资者:
为防范融资融券业务风险,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我司自即日起对信用账户单一证券持仓集中度控制指标进行调整,具体如下:
一、对于授信额度小于等于3000万元的客户(不包括产品户客户):
1、当信用账户维持担保比例高于100%但不高于180%(含)的,买入证券委托成交后客户所持有的该证券市值占客户信用账户总资产的比例不得高于60%
2、当信用账户维持担保比例高于180%但不高于240%(含)的,买入证券委托成交后客户所持有的该证券市值占客户信用账户总资产的比例不得高于80%
3、当信用账户维持担保比例高于240%的,买入证券委托成交后客户所持有的该证券市值占客户当信用账户总资产的比例不得高于100%
二、对于授信额度大于3000万元及所有产品户客户:
1、当信用账户维持担保比例高于100%但不高于180%(含)的,买入证券委托成交后客户所持有的该证券市值占客户信用账户总资产的比例不得高于40%
2、当信用账户维持担保比例高于180%但不高于240%(含)的,买入证券托成交后客户所持有的该证券市值占客户信用账户总资产的比例不得高于60%
3、当信用账户维持担保比例高于240%的,买入证券委托成交后客户所持有的该证券市值占客户当信用账户总资产的比例不得高于100%
对于科创板股票集中度标准另行规定,遵照执行。
特此公告。
华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11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