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信用账户集中度相关事项的通知
尊敬的投资者:
为有效防范和化解融资融券业务风险,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证券市场情况和风险管理要求,我司对信用账户持仓集中度采取以下分级控制:
1、当信用账户维持担保比例高于100%但不高于140%的,买入证券委托成交后客户所持有的该证券市值占客户信用账户总资产的比例不得高于60%;
2、当信用账户维持担保比例高于140%但不高于180%的,买入证券委托成交后客户所持有的该证券市值占客户信用账户总资产的比例不得高于80%;
3、当信用账户维持担保比例高于180%的,买入证券委托成交后客户所持有的该证券市值占客户当信用账户总资产的比例可达100%;
4、对客户担保品提交委托成交后所持有该证券市值占客户信用账户总资产的比例不做控制。
特此公告。
华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