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融资融券业务合约展期的相关通知
2016-12-19

尊敬的投资者:

自即日起,我司调整了融资融券合约展期申请条件及生效模式,符合条件的投资者可通过我司电脑端网上交易软件“华金证券同花顺行情委托软件”提交融资融券合约展期申请,每次展期期限最长不超过六个月。

一、申请条件

(1)最近六个月在我公司无违约记录;(2)申请展期时维持担保比例不低于150%;(3)10个工作日内到期的融资合约;(4)我司要求的其他条件。

二、调整后合约展期生效模式即将到期合约展期审核通过后,系统将于展期审批通过当日日终清算时,对该合约未了结利息进行结息并从信用账户的现金资产上扣缴现金,然后将原合约到期日向后顺延六个月,如当日该笔审批通过的展期合约利息扣收不足的部分将生成一笔以客户融资利率计息的其他负债。

三、《融资融券合同》(2016年11月版)电子版已刊登于公司官网,敬请投资者登录公司官网查阅。